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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7-16 | 仅仅是开除党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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仅仅是开除党籍?

   据官方媒体报道,“近日,中共中央纪委发布了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“七项要求”适用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〉若干问题的解释》。根据《解释》,国企老总违规自定薪酬、兼职取酬、滥发补贴和奖金,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。”“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认为,该《解释》填补了国企领域反腐的空白。

    目前,我国垄断行业的国企老总年薪有多高呢?人民网7月7日《央企高管年薪与职工相差几百万 ,国资委拟干预》一文中说: “‘管理层年薪动辄数十万、数百万甚至上千万以上,而大多数员工月工资一两千元,差距悬殊。’普宏德会计事务所有关负责人称,对央企财务统计年报中的天价薪酬,已经见怪不怪。”“统计称,现有央企155家。去年年报显示,包括中国神华、中国石油、中国石化、工商银行、中国银行、中海油服、西部矿业等央企在内,高管年薪2006年以来均超越民企。”“全国人大常委、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,日前在参与审议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时称,央企高管的年收入,与职工差距高达几百万。

    国企老总属国家公务员,即常说的党政干部,美称曰“人民的公仆”。作为国家干部,受国家和人民之托管理国营企业,自定薪酬,动辄年薪上千万、数千万,这与监守自盗有何不同?如果这种收入是合法的,为什么要开除人家的党籍?如果这种收入是非法的,为什么仅仅是开除党籍?国家法律管不了D的干部?此外,“国企老总违规自定薪酬、兼职取酬、滥发补贴和奖金”早已泛滥,“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”,何谓“情节严重”?一千万算不算“情节严重”?五千万、六千万呢?毫无可操作性可言。这样一纸空文式的《解释》,明显带有“忽悠”民众之嫌,竟有“教授”称之为“填补了国企领域反腐的空白”。这样的“教授”还是去继续做自己的俯卧撑去吧!

 

 

  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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